發布時間:2021-05-08
招標編號:LYZB-210403
湘潭市下攝司片區城市更新項目已經湘潭市人民政府批準建設,現已具備招標條件,項目實施機構(招標人)湘潭交通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委托凌云招標咨詢集團有限公司,就湘潭市下攝司片區城市更新項目進行公開招標選定社會投資人,現發布公告如下:
1、項目名稱:湘潭市下攝司片區城市更新項目。
2、項目區位和用地范圍
本項目地塊位于湘潭市岳塘區下攝司片區,西至電工路、鐵牛路,南至濱江中路,東接芙蓉大道,北至書院中路。用地面積約2815畝,其中經營性用地約1403畝。
片區開發土地劃分為三個地塊,其中:
A地塊為陽塘路沿線地塊:西至電工路、鐵牛路,南至濱江中路,北臨電機廠南面圍墻,東至雙擁南路,用地面積1741畝,符合城規和土規,可出讓凈地763畝,其中A1:120畝、A2:70畝、A3:66畝、A4:121畝、A5:250畝(含迎東片區)、A6:136畝。
B地塊為月華路兩側用地:由書院中路-書院路南一號-河東支路二十八-雙擁路-電機支路-月華路-勝利路-榮通三號路-月華路圍合而成,用地面積479畝,其中可出讓凈地295畝。
C地塊:西至雙擁南路,南至湘鋼鐵路專用線、東方錦泰,北至書院路,東至芙蓉大道,用地面積595畝,其中可出讓凈地345畝。
3、招標內容:本項目建設內容主要包含配套基礎設施建設濱江路防洪堤道路、陽塘路、黑臭水體治理等和老工業配套園區,具體項目名單及建設內容如下:
3.1濱江路防洪堤道路(鐵牛埠碼頭至雙擁南路),全長約3KM,按城市主干道標準建設(不含勘察設計服務);
3.2陽塘路項目西起鐵牛路,東至雙擁南路,道路全長2.97KM,規劃道路寬度40M,本次建設路幅寬度為24米(不含勘察設計服務);
3.3黑臭水體治理包括對求子壩渠、勝利渠、陽塘渠采取源頭雨污分流改造、完善市政排水管網、建設生態濕地、引水工程等措施,綜合治理水環境。
3.4 C地塊內用地100畝,預期投資5億元,打造老工業配套服務園區,全方位服務湘鋼、湘電等大型工業企業。(此項開發由社會資本方負責投資建設運營,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不納入本次地塊收支平衡)。
4、項目投資規模:項目總投資約410994萬元。其中已投入為 84232萬元(暫按靜態指標計算,具體以審計部門實際審計金額為準),待投入326762萬元。
4.1、已投入建設情況:片區已完成投入約84232萬元。其中征地拆遷費約19732萬元[湘江一號地塊(A1地塊)9014萬元、迎東片區(A5地塊內)投入10718萬元],基礎設施及公共配套完成投資約64500萬元(濱江路投入約30000萬元、陽塘路投入約 21000 萬元、黑臭水體治理投入約13500萬元)。
4.2、待投入情況:項目待投入約326762萬元。其中征地拆遷費約136297萬元,報批費約33985萬元,配套公共服務設施及市政基礎設施建設靜態投資估算為141526萬元,財務費用約5600萬元,管理費用約9354萬元。
1、招標范圍:本項目通過公開招標方式依法確定中標社會資本方,由中標社會資本方和交發集團或其授權的全資子公司按照一定的股權比例組建新的項目公司。項目公司負責本項目片區的開發建設。中標社會資本必須承擔本項目配套經營性地塊土地出讓的有效報價和兜底摘牌的義務。
2、合同期:
本項目合作期限:本項目合作期限為5年,其中:建設期為5年,為實施本項目片區一級土地開發及建設工作的期限。除非合作期提前終止或因特定原因延期,最長合作期不超過8年;持續履約期間,實施主體應履行支付的約定,社會資本方應履行參與競拍土地等約定。
2.1 配套市政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周期:總建設周期為3年,其中濱江路防洪堤要求2022年12月30日前完成竣工驗收并交付使用,陽塘路、綠地、公共服務設施、其他道路等其他配套基礎設施建設必須在2024年3月30日前完成并竣工交付。
2.2 黑臭水體治理項目按湘潭市政府黑臭水體治理相關文件執行。
2.3 產業發展與運營項目:老工業配套服務園區(由社會資本投資建設運營)建設期2年,在此期限內完成項目投資、開發、建設,項目建成后由社會資本方負責統一管理運營。
2.4 持續履約期:5年,指片區開發征地拆遷完成和配套基礎設施建設竣工并交付使用至中標人自身或推薦公司履行參與競拍土地約定的完成時間,在此期間內項目實施機構與中標人完成該片區配套基礎設施建設支付,中標人自身或推薦公司完成經營性土地競拍。
2.5片區經營性土地開發:由社會資本方自行安排,符合規定的土地開發和產業政策。社會資本方自身或推薦公司必須參與片區內經營性土地使用權的招拍掛程序并有效報價,在依法取得本項目片區內經營性土地使用權后負責按計劃完成二級土地開發。
3、工程建設標準:滿足國家現行建設標準規范,合格工程。
4、保修要求:工程質量保修按國務院令第279號及建設部80號令及雙方合同約定要求。
1、湘潭市人民政府授權湘潭交通發展集團有限公司為湘潭市下攝司片區城市更新項目的實施主體和招標主體,通過授權文件約定由湘潭交通發展集團有限公司負責本項目總體規劃設計、投融資、建設、招商引資、產業導入、運營維護等相關工作。
2、湘潭市人民政府通過項目配套經營性土地出讓本級存留及上級專項資金作為向湘潭交通發展集團有限公司付費的資金來源,實行資金“封閉運作”,按照財政預算管理規定和“收支兩條線”的原則,通過財政結算的方式直接向湘潭交通發展集團有限公司進行支付,以付費資金來源為支付上限。
3、湘潭交通發展集團有限公司通過公開招標方式選擇社會資本方,并與社會資本方簽訂《項目投資開發協議書》。明確約定社會資本方負責項目資金的籌集,并兜底摘牌項目內經營性土地。
4、湘潭交通發展集團有限公司或其下屬全資子公司與中標的社會資本方在湘潭市共同出資設立項目公司,注冊資本金10000萬元,其中湘潭交通發展集團有限公司或其下屬全資子公司占股20%,社會資本方占股80%。
5、湘潭交通發展集團有限公司與項目公司簽訂《項目合作開發協議》,明確約定由項目公司負責本項目的投資、建設、運營維護,項目公司不參與經營性土地開發。湘潭交通發展集團有限公司按照《項目合作開發協議》與項目公司進行結算,以政府付費資金來源為支付上限。
6、《項目投資開發協議書》簽訂后,啟動本項目內凈地A1地塊的掛牌出讓工作。社會資本方必須兜底摘牌。土地出讓留存資金作為湘潭交通發展集團有限公司的項目啟動資金(含項目公司注冊資本金)。
7、湘潭交通發展集團有限公司按照“滾動開發,以收定支”原則按照實施計劃組織一級土地開發。將項目區域內的土地整理費支付給市優居中心,由市優居中心組織征地拆遷,在完成土地整理后由土儲中心供地,分批分次實施,實現資金回籠。
8、項目公司履行片區開發建設主體職責,負責配套基礎設施建設和一級土地整理工作,應在約定的建設期限內負責按計劃完成本項目片區內配套公共服務設施及市政基礎設施建設,應在約定的項目合作期內完成片區內經營性土地整理工作。項目公司屆時依據法律法規之規定和項目主管部門的批準,可根據項目需要選擇具有相應資質和成功案例的相應社會資本方作為項目的總承包商,并負責與項目內各承包服務商進行工程結算。
9、項目內基礎設施的運營維護采取完成一個交付一個移交一個的原則,移交政府職能部門運營維護管理。
10、項目合作期滿,項目公司需將項目建設形成的所有無形或有形的資產及權益(含已移交政府職能部門的)在符合雙方約定的技術、安全和環保標準且運行良好、無抵(質)押的情況下無償的移交給湘潭交通發展集團有限公司或相關主體。
1、依法注冊并有效存續的的國內企業法人;
2、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及投融資能力,投標時須提供銀行授信或自有資金證明,不低于50000萬元;
3、有切實可行的投資、建設、運營方案;
4、具備與本項目相應的設計、施工的資質資格,具體標準:具有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市政行業設計甲級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同時具有相應的組織機構、項目管理體系、項目管理專業人員、設備和開發運營管理能力。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
6、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的投標,否則相關投標均無效。
7、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8、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湘潭(https://credit.xiangtan.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9、投標人應無嚴重拖欠農民工工資違法失信行為。
10、施工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下同):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同時具備有效的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11、施工技術負責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專業或相關專業中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
12、設計負責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專業或相關專業高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
13、施工項目負責人、設計負責人和施工技術負責人相互均不得為同一人,且必須為本單位的正式職工。
14、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人還應滿足以下要求:
14.1聯合體投標人應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聯合體成員各自的分工和權利義務。
14.2聯合體成員簽訂聯合體協議書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義單獨投標,也不得組成新的聯合體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本項目中投標。
1、按相關政策文件要求,辦理進行本項目建設和運營過程中所需的行政許可和審批手續。
2、負責以合法合規的方式和途徑籌措項目建設資金以滿足項目建設需要。
3、按照行業標準和合同約定,確保項目施工質量,杜絕質量安全事故,按時完成項目建設工作,確保項目按時完工。
4、遵守各項法規政策,依法運營,認真履行運營管理責任。項目期限內未經湘潭交通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同意,不得擅自決定中斷各子項目建設,設施運營和維護、解散、歇業。
5、接受湘潭交通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和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在建設期、運營期進行監管管理,并有義務配合合作期內監管事宜。
6、項目實施過程的重大問題應及時向政府相關職能部門、湘潭交通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匯報。
7、應當于每年1月31日前向湘潭交通發展集團有限公司提交上一年度實施計劃落實情況報告并保證報告內容真實、準確,實施計劃情況報告的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年度實施計劃的執行情況、投融資情況、項目建設情況、財務情況等。
8、項目公司負責本項目范圍內的招商、產業導入、項目的運營維護等工作。
9、如項目公司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注冊資本、經營范圍、股權結構等工商登記事項發生變更,項目公司應在此等變更計劃發生前取得湘潭交通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同意,并在變更之日起7日內將與變更相關的材料及變更情況書面說明報湘潭交通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備案。
10、法律、法規或者合同約定的其它義務。
1、按照協議約定,及時、足額履行出資義務和項目建設資金籌措,滿足項目建設需求。
2、合作期內自行承擔投資、建設、運維的相關費用、責任和風險。
3、主導項目公司注冊,完成項目公司管理制度的制定等。
4、負責組織、指導、協調項目公司的各項經營管理活動。
5、必須參與本項目配套經營性土地出讓競拍,并進行有效報價和承擔兜底摘牌的義務。
6、保證其委派的項目公司高管等人員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相關規定,忠實勤勉地履行其職責。
7、負責開展招商及產業項目的導入。
8、中標社會資本方應對項目公司的履約行為承擔連帶責任。
9、法律、法規或者合同約定的其它義務。
1、投標保證金金額:人民幣捌拾萬元整
2、投標保證金形式:投標保函或保證保險或銀行轉賬。
3、采用銀行保函形式遞交投標保證金的,必須滿足以下規定:
3.1投標保函應當是銀行業金融機構、專業擔保公司開立的無條件的、不可撤銷的獨立保函。銀行業金融機構是指具有辦理相關業務資格的銀行業法人及分支機構。投標保函單獨密封隨投標文件同時遞交。
3.2投標保函有效期與投標有效期保持一致。
3.3投標保函格式詳見招標文件第七章投標文件格式。“四、投標保證金”。
4、采用保證保險形式遞交投標保證金的,投標人登錄湘潭市公共資源交易電子化平臺,查閱本項目招標公告,點擊“確認投標”進入投標管理頁面,查閱本項目招標公告,點擊“確認投標”進入投標管理頁面,選擇“保證保險”,系統跳轉至工保網,請投標人仔細閱讀投標須知及操作流程辦理投保業務,具體操作詳見《湘潭市投標保證保險操作手冊》。(保單有效期應與投標有效期一致)
5、采用銀行轉賬形式遞交投標保證金的,必須滿足以下規定:
5.1 投標人必須以企業法人的名義提交投標保證金。在投標截止前按照湘潭市公共資源交易電子化平臺要求由投標人基本賬戶轉入本投標單位申請到的投標保證金收款賬戶。(詳見http://ggzy.xiangtan.gov.cn/zlxz/3480.jhtml)
5.2各投標人需在遞交投標保證金前確保本單位在湘潭市公共資源交易電子化平臺系統中錄入的基本賬戶與本企業的基本賬戶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況,否則,保證金視為無效。
6、銀行轉賬、投標保函、保證保險保單生效截止時間為投標截止時間。
7、聯合體投標時,提交投標保證金的為聯合體牽頭單位。
1、有投標意愿者,請于2021年5月8日起(北京時間,下同)在湘潭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http://ggzy.xiangtan.gov.cn/下載數據電文形式的招標文件。招標人加載至湘潭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http://ggzy.xiangtan.gov.cn/的招標文件與其提供的書面招標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2、所有投標申請人須在2021年5月31日9時00分(北京時間)前在湘潭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http://ggzy.xiangtan.gov.cn/)完成企業注冊,同時辦理湖南數字認證CA證書。湖南CA數字證書辦理詳見此網址:(http://ggzy.xiangtan.gov.cn/zlxz/1018.jhrml)。 投標申請人完成企業注冊后直接用CA數字證書登錄湘潭市公共資源交易電子化平臺(http://ggzy.xiangtan.gov.cn/),在2021年5月31日9時00分(北京時間)前按照湘潭市公共資源交易電子化平臺相關要求完成本項目的投標確認。
3、招標文件每套售價1000.00元,遞交投標文件時繳納。
4、澄清答疑采用網上發布方式。招標人對招標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湘潭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 http://ggzy.xiangtan.gov.cn/上發布。
5、投標人應自行在湘潭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 http://ggzy.xiangtan.gov.cn/上下載/獲取招標文件、招標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關招標資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標人應及時關注網上相關招標信息,如有遺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載或下載不完整)招標人概不負責,所造成的投標失敗或損失由投標人自行負責。
本次評標采取綜合評分法。資格審查方式采用開標后資格審查。
1、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為2021年5月31日上午9:00。
2、遞交投標文件地點為:湘潭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開標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區湘潭大道廣電中心西側尚玲瓏小區A棟2樓)。
3、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寫標注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本公告同時在湘潭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http://ggzy.xiangtan.gov.cn)和湖南省招標投標監管網(http://www.bidding.hunan.gov.cn/)發布。
本次招標接受湘潭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的行政監督,監督電話:0731-58570199
招 標 人:湘潭交通發展集團有限公司
地 址:湘潭市高新區芙蓉東路108號
聯 系 人:尹鑫
電 話:18673249930
招標代理機構:凌云招標咨詢集團有限公司
地 址:湘潭市岳塘區湘潭大道眾一國際C棟3樓
聯系人:張玲 劉庭
電 話:0731-55955107
傳 真:0731-53283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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